小型工程

代辦申請成為

小型工程承辦商

新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增設一個《小型工程承建商》名冊,讓工程公司和個人從業員可按其工作經驗、資歷和升任能力,申請註冊成為不同級別、類型和項目的小型工程承建商。

政府於2008年6月修訂《建築物條例》,引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,方便市民循簡化的法定程序,在私人樓宇進行小規模的建築工程,從而提升香港樓宇的安全。

服務優勢

本公司提供一站式小型工程顧問服務,全力協助小型工程承辦商及有意進行小型工程 (I,II,III 級) 之認可人士,處理屋宇處所需文件的審批及呈報。

快速清運

我們的裝修團隊,可以快速完成清拆還原工程。

安全穩妥

專業的結構工程師會先了解安全結構,才再進行清拆。

全面貼心

我們會依照指引進行清拆,連工包料及提供所需文件。

小型工程監管制度

三級制

在《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》下,每項小型工程的尺寸、位置和其他相關的規均有說明。小型工程按其性質、規模、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,分為以下三個級別,並實施不同程度的監管。

清拆前三大必做!

第 I 級別:較為複雜的小型工程

  • 在兩樓層之間加建室內樓梯於圍牆
  • 建築物入口豎設或改動
  • 修葺重型金屬閘,按照原來設計修葺結構構件,包括柱、樑、剪力牆、無樑板、懸臂式平板等構築物
  • 拆卸大型的天台違例建築物

第 II 級別:為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

  • 豎設、改動或拆除建築物的鋼筋混凝
  • 非承重外牆鋪設或修葺
  • 拆除建築物的外牆批盪
  • 屋頂飾面磚豎設或改動
  • 伸出式中型招牌建造或改動
  • 修葺窗或玻璃嵌板外牆

第 III 級別:主要為一般的家居小型工程

  • 安裝冷氣機支架
  • 安裝晾衣架
  • 安裝窗簷